住宅小区环境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小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广大住户创造优美、文明、整洁、有序的舒适生活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环境管理制度(一)公共场所管理要求1.无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其他杂物;无随地吐痰、乱倒垃圾(含建筑垃圾)、乱泼污水等现象。2.无占用楼梯、走廊及公共场所乱堆乱放和吊挂(晾晒)各种物品,保持楼道畅通,不影响消防通道正常使用。3.小区内无乱贴乱挂标语及广告宣传品;杜绝乱涂、乱写、乱画等行为。小区内的广告、标语及宣传品需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张贴。4. 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5.汽车、电动车、自行车在指定区域内有序停放。6.保持小区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等。 7.下水道畅通无堵塞,下水道井盖完好无损。(二)业主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准饲养家禽、家畜等有碍小区卫生的动物。凭证饲养宠物,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2.不准燃放烟花鞭炮、焚烧有害于人体和污染环境的物品污染小区环境。3.业主装载物品的车辆,不准将零星杂物、垃圾撒落在小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