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资产 管理,规范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日常操作,提高信贷经营管理水平。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银监发200623 号),以 及关于转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有关文件的通知(渝银监发200643 号),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营业部和公司(以下简称各 公司)。第二章 风险分类认定审批原则第三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认定审批应遵循“分级认定、常 规管理、超限核准、归口负责”原则。第四条 分级认定。指公司经营的信贷资产,在经办行认定审 批权限内的,由经办行认定;超过经办行认定审批权限的,由经 办行整理信贷档案、结合调查、了解的其他信息,报公司认定。 第五条 常规管理。指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作为信贷经营管理的 一项日常工作,信贷经办人员应及时搜集掌握客户最新的分类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分析、整理,及时更新财务或非财务信息, 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监测台帐及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