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文件精神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方案适合我局属各涉安股、站、室。第三条:我局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各股室有关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局长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局在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及时对全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及督促检查;(五)落实全局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第五条: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全局系统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