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申请须知一、借款人注意事项: 1、借款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借款人、配偶及(第三方)担保等相关人员本人必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面签字(捺手印),如有任何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借款资格。2、贷款申请表的内容应填写完整,没有的事项应划,不能留有空白,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捺手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可能被拒绝受理。3、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时,已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楼盘,由楼盘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未签订合作协议的申请人需提供第三方担保或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担保。4、借款人及配偶有任何连三累六逾期记录(以中心查询其征信报告为准),均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及房产部门出具的不动产证明原件,由中心多方面判断其房屋所属套数,有任何疑议处不符合当前贷款政策,如借款人不能提供相应证明,中心将不受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借款资料清册:资料类别选项资料名称原件复印件借款人及配偶基本信息(粘于第6页)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军官证)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