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安全,使值班人员执行工作有章可循,将本公司值班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细化,确保公司工作顺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公司值班人员、公司员工及来宾。第三章 值班人员管理第三条 值班人员应依规定穿着整齐,不得留须及长发。第四条 出勤时间:早班:上午8:30至晚上7:30;晚班:晚上7:30至次日上午8:30;出勤每人为一个班次,轮流值班,按时巡逻,巡逻时间及路线由综合部确定。第五条 值班人员应依规定时间交接班,并提前十五分钟换班交接,换班时应填妥值班日志,并将列入交接之物件移交,换班人员在日志上签名确认。第六条 值班人员的巡逻,应依据部门规定的路线适时、适点巡逻。第七条 值班人员如遇天灾、火警、人为破坏、紧急或意外事件时,应依下列程序处置:A: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B:向综合部报告或直接报110、119。第四章 值班规范第八条 值班时间严禁睡觉,打瞌睡、处理私务。第九条 在值班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