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门诊工作制度1.医院由一名分管院长分工负责、科主任协助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2.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工作,门诊医护人员要派有一定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办公室共同协商。3.门诊医生要坚持首诊负责制,遇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专科会诊。4.门诊医师对患者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按病历书写规范准确记录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5.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6.对基层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时要提出诊治意见。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转诊前应与转往医院科室做好联系工作,备好液体、监护等。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8.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及时合理分流病员,传染病分流至感染科。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并做好疫情报告。10.发生不良事件及时主动报告。11.门诊标识清晰明白,环境清洁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