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物柜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公司储物柜的管理,方便员工存储个人物品,使储物柜能更好的发挥其功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2、 适应范围:使用公司储物柜的人员。3、 职责:3.1 人事行政部:负责储物柜的调配、维修、外部清洁等管理工作。3.2 使用人员:爱护使用储物柜,及时报告使用过程中的问题。4、 定义:无5、 内容:5.1 储物柜为公司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5.2 公司为有需要的员工每人配置一个储物柜,不得私自调换或占用。分配储物柜后长期(连续半个月)不使用的,应主动将钥匙退还人事行政部。5.3 每个储物柜有两把钥匙,使用人员每人配发一把,人事行政部存放一把。5.4 储物柜仅供存放个人生活物品,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5.5 储物柜内严禁存放违禁品(如管制刀具、酒精、天那水、瓶装液化或压缩气体等),气味较浓烈的食品(如臭豆腐、自制气味较大的各类食品)及其它不适宜存入储物柜的物品。5.6 储存物品尺寸必须小于柜门的尺寸,重量不得超过3千克。严禁硬塞存放超尺寸、超重量的物品。5.7 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