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线路应急工作流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光缆线路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为适应公司全业务经营对光缆线路维护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特编制光缆线路应急工作流程。第二条光缆线路应急工作流程分光缆线路日常应急管理流程和光缆线路应急工作实施流程。第三条 本流程规范了光缆线路应急过程中的方案制定、方案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行为,作为开展光缆线路应急工作的依据。第二章 光缆线路应急工作职责划分第五条 光缆线路应急工作由省公司一级领导,省市公司两级实施。第六条 省公司负责全省范围内干线应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及总结工作。第七条 省公司负责对分公司上报的光缆线路应急方案审核。第八条 分公司负责区域范围内光缆线路应急方案的制定、实施审核后的方案、总结上报工作。第九条 分公司参与省公司组织的光缆线路应急工作。第十条 光缆线路应急工作实施流程的启动采用分级法,根据级别不同,由相应级别的领导负责指挥:(一)全省范围内干线光缆应急工作实施流程由网络部领导负责指挥。(二)分公司干线光缆应急工作实施流程由分公司领导负责指挥。(三)分公司城域网及以下层面光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