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工作制度1、定期接待党员群众。设立党代表接待日,采取现场接待与电话接待相结合、组团接待与个体接待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接待或主动约谈基层党员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做好宣传引导,解决实际问题。党代表参加接待或约谈基层党员群众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2、定期走访党员群众: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党代表通过集中走访、专题走访、应约走访等形式,不定期走访慰问党代表工作所在领域的基层单位和党员群众。党代表走访党员群众每年不少于1次。3、开展党内民主恳谈。围绕党内重要事项、党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召开党内民主恳谈会,组织征询党代表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也可组织党代表与党员群众进行民主恳谈。以党代表工作室的名义,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出邀约,邀请有关领导参与民主恳谈并进行现场办公。党内民主恳谈原则上每半年举行1次。4、适时组织调研视察。围绕党内重大活动、中心工作、确定相应主题,或受同级党委委托,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党的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党代表进行专题调研视察,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推动党内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组织党代表调研视察每年不少于1次。5、商议代表提案提议。定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