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发展党员测评制工作方案一、适用范围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必须由所在党支部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本单位群众代表对其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并征求意见。二、测评标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进行民主测评,衡量的标准:一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二是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党员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三、基本步骤1、准备阶段(1)党支部准备每个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2)支委会研究确定与会群众代表名单。群众代表一般应为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群团组织负责人。(3)党支部根据参加测评人数和测评对象名单制作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及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2、测评程序(1)清点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人数(到会党员数应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到会群众代表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2)支委会介绍测评对象的有关情况和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培养联系人补充介绍。(3)与会人员讨论酝酿,充分发表意见。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