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力度,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党建工作成效,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围绕县委工作中心,通过考核激励机制,切实强化基层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充分调动基层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考促干,以考促优,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二、考核内容和标准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两大部分,基础分各占100分。(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00分)1、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0分)。乡镇党委要定期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全年不少于10次,通过查阅党委会记录,每少一次扣减1分。2、“一定三有”机制落实情况(10分)。主要掌握农村两委干部年度责任目标确定和基础职务补贴发放情况。要有规范细致的各村年度目标承诺书,没有的扣2分,不规范的扣1分。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要求每季度一考核一发放,查看是否落实新标准(全年补贴两委正职为15434元, 一人兼为23151元,其他干部为7717元,每季度为此标准的25%),每季度发放数额不得低于应发标准的70%,剩余部分可用于第四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