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工作制度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工作制度 一、入院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急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凭证,凭身份证、医保卡、新合证办理住院手续后方可收住入院。 2、急、危、重、抢救病人可在办理入院手续的同时送往病区,病区医护人员应先行接收并救治,同时督促家属补齐手续。不得因等待住院手续而延误诊疗。 3、病区护士对新入院病人应主动热情接待,安排好床位,建立住院病历,完成各项登记工作,做好入院介绍、评估和健康宣教,及时通知经管或值班医师。 4、门(急)诊医师应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加强与病区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床位收住状况,尽可能避免病人办好住院手续到病区后无床、候床或需走廊加床等特殊情况的发生。如病情需要确实无法避免者(收住医师和病区医护人员应向病人及家属解释清楚,妥善协调解决。 二、出院 1、病人出院,需经主治以上医师同意,由经管医师下达出院医嘱并通知病人及家属。护士按医嘱办理出院手续。如有出院带药者,护士打印“出院带药单”交给病人和家属。 2、根据我院出院手续流程,出院医嘱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下达(尤其是有出院带药者),以便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