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的发展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党章和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制度。1、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员教育方针出发,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党支部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同时反对求全责备的关门主义。要注意积极、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3、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1)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2)申请入党的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培养教育满两年,经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负责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登记备案。(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