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财贸学院经贸系、会计系入党积极分子标准及实施办法为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发展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标准和程序,确保积极分子队伍质量,防止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的随意性,根据学院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入党积极分子标准及实施办法: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思想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对党认识正确,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4、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 5、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具体标准 1、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至少三个月); 2、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以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3、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前一学期的智育成绩在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