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鼓励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激励施工企业争先进、创一流,规范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第三条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每年组织一次。第四条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第二章 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第五条 申报企业应是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六条 申报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二)生产经营作风端正,重合同,守信誉。企业综合管理水平高,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业绩突出。(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四)近三年内获得过省、部级及行业以上优秀企业或工程质量管理奖。(五)在三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