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校园内安全事故现场第一责任人制度校长是学校校园内安全事故现场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1、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布置落实上级提出的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3、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安全工作经费和必需工作条件。4、与学校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工作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5、学校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到达现场,认真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6、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实实际把安全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7、健全具体的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使每一位同志都明确自己的职责,而且知道应该怎样做。组织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8、随时掌握职责范围的安全工作动态,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其他教职工分别是校园内安全事故现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1、安全工作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各办公室中层正职为“第一责任人”、教研组长为教师办公室“第一责任人”,由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