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检查用表填写说明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