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打造商标强市为目标,建立“政府主导、工商主推、企业主创”工作机制,形成“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全面推进”工作格局,创新政策措施,指导、服务市场主体积极实施商标战略,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奠定品牌基础。二、工作目标从今年起,围绕实施商标战略。由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选择部分县市区、乡镇和企业作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联系点,给予重点指导和帮扶,并按照有关条件,确定一批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乡镇、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创建活动,争创一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三、申报条件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条件1政府高度重视。制发本县市区创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参谋、指导、协调和保护作用。制发本地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