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章 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企业名称:松滋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以下称“企业”) 企业住所:松滋市新江口镇共青路 邮政编码:434200第三条 企业是松滋市水利局(以下称“投资者”)投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第四条 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10 万元,由投资者以货币方式投入。第五条 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条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在企业中的活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内贯彻执行。第七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企业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企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提高职工素质。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