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主讲 董永明(3学时)第一节 概 述一、定义:从法学上说,条例所的指公共场所,是指供公共使用的具有围护结构的场所。广义:是指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社交、休息、娱乐、体育、参观、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二、范围(7类28种)1、生活服务设施2、文化娱乐、体育设施3、公共福利设施4、公共交通设施三、公共场所的卫生特征1、人员密集,易传播疾病; 2、人员流动性大,环境和物品容易被污染;3、影响健康的致病因素多、复杂、传播快;4、从业人员素质低,卫生知识缺乏;5、卫生组织难建立、制度难健全、难落实;6、建筑和布局难合理,卫生设施难到位。 四、公共场所卫生基本要求1、选址、建筑设计、内部布局符合卫生要求2、微小气候适宜,保证有适宜的温、湿度3、照明、通风良好,满足生活和活动需要4、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5、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6、消毒等卫生设施完善7、服务员有一定的卫生知识,健康状况良好 8、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