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空调系统卫生管理制度1、设有空调的公共场所必须加强空调卫生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2、各类空调场所有足够的新风供应,新风量不得低于20m3/人.h,新风口必须设在室外并远离污染源,新风口应定期清洗。3、空调系统的各处过滤器的滤网必须定期清洗,不得积尘,保持干净完整,清洗的频次视滤网的清洁状况而定。4、回风口、出风口、排气口等处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不得积尘,保持完整不破损。出风口四周不应有黑烟迹。5、风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不能作仓库用或其他用途用。风机房内不得积水。6、设立空调系统清洗记录簿和检查记录簿,记录每次清洗及检查的情况。7、各类空调场所必须重视排气,采用机械排气的,排气扇及入风口应保持清洁干净,不积尘,排气扇应能正常运转。8、采用集中式空调的单位,必须加强冷却塔卫生管理,应每半年更换冷却水一次。集中式空调系统应由资质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清洗消毒。9、空调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