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1、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2、证照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4、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制度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7、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8、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9、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10、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制度、11、卫生检查制度12、餐饮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六病”调离制度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一、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应置于醒目处。二、应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做好自查和换洗、消毒等工作记录。三、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四、应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保证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