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照明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小区内公共照明灯具的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小区公共照明的管理; 三、职责:(一)工程部值班人员或综合维修工负责灯具的检查、维修;(二)秩序维护员有检查、监督的职能;四、公共照明检查流程(一)公共照明日检查1.综合维修工每天对广场照明、园区公共照明、单元门口及大堂照明设备巡视检查;2.检查公共照明灯具、灯罩、灯杆是否完好;室外公共照明灯具的防雨密封是否完好;3.日常开启灯光时光源95%为正常工作状态;(二)公共照明周检查1.每周对楼道、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广告灯箱、屋面发光字、公共照明配电柜等公共照明进行检查;2每周检查电气线路完整无损、无外漏电线、保证线路绝缘良好;3.日常开启灯光时光源90%为正常工作状态;(三)公共照明月检查1.每月检查楼道消防安全指示灯、楼道内应急照明灯、公共照明控制箱;2.检查电气线路完整无损、无外漏电线、保证线路绝缘良好;3.应急照明应保证随时开启正常,灯光完好率100%;公共照明控制箱各元器件动作正常,无异常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