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溪初中公共安全教育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培养我校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我校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特制定本纲要。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杜绝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通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三)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专门课程与在其他学科教学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