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教研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 统计和评价我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激励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整体科研素质和研究水平,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科研工作量的 计算以“科时”为计量单位,科时作为职称评定、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绩效考核、科研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定等的参考依据。第二章 科研工作量定额第三条 科研工作量定额按学历、职称分别确定。 第四条 科研工作量以科研成果为基本依据。第五条 各类人员的年度科时定额见科研工作量年度科时定额表:湘 商 职 院 发 201865 号2表 1 科研工作量年度科时定额表职称(学位) 中级以下 中级 副高 正高相应职称定额科研工作量
2、(科时)5 10 20 30第三章 科研工作科时折算第六条 科时折算标准:1.获奖成果科时折算标准表 2 获奖成果科时折算标准获奖级别 奖 项科研工作量(科时/项 )国家社科与科技成果一等奖 700国家社科与科技成果二等奖 600国家社科与科技成果三等奖 400国家教学成果与高校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 600国家教学成果与高校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 500国家级国家教学成果与高校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 300省部级社科与科技成果一等奖 350省部级社科与科技成果二等奖 300省部级社科与科技成果三等奖 200省部级教学与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 300省部级教学与教育科学成果二等奖 250省部级省部级教学与教育
3、科学成果三等奖 100院级教学与科研成果一等奖 60院级 院级教学与科研成果二等奖403院级教学与科研成果三等奖 20发明专利 100实用新型专利 20外观设计专利 20专利与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 20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一等奖 20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二等奖 10省一级学会一等奖 10学协会奖省一级学会二等奖 52.课题折算标准表 3 课题科时折算标准表序号课 题 类 别 科研工作量(科时/项 ) 备 注1 国家 级 立 项 重点 课题 、一般 课题 重点 400、一般 2802 省部 级 立 项 重点 课题 、一般 课题 重点 200、一般 1003 市 厅级 立 项 重点 课题 、一般 课题
4、重点 70、一般 404 横 向 课 题 10科 时 /万元( 进 校 经费 )课题立项占30%,结题占 70%。说明:课题级别见教研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湘商职发2018 43 号)第三条。3.论文科时折算标准4表 4 论文科时折算标准表序号 奖 项科研工作量(科时/项)1 在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科学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002被 SCI(科学引文索引)、 SSCI(国际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 (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非全文收录乘以系数 0.6)。1303被CAMR SA摘录或在 中国科学文摘、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新华文摘、 中国社会科学年鉴等重要传媒上全文转载(
5、非全文转载乘以系数 0.6)的学术论文;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004在 EI 来源期刊、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2000 字以下乘以系数 0.6)。805在 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扩展版乘以系数 0.6);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非全文复印乘以系数 0.6)的论文。706 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07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EI(工程索引)收录的会议论文集、被 CPCI-S(原 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
6、ISSH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 索引)全文收录的论文。108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学术期刊之列的专科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44. 著作、教材科时折算标准表 5 著作、教材科时折算标准表序号 类 别 科研工作量 (科时/部)1 专著 2002 译著 1203 国家、教育部规划教材 12055.艺术作品科时折算标准表 6 艺术作品科时折算标准序号 奖 项 科研工作量 (科时/件)1 在全国艺术作品展览会上展出并获一等奖的作品 1002 在全国艺术作品展览会上展出并获二等奖的作品 603 在全国艺术作品展览会上展出并获三等奖的作品 404 在全国艺术作品展览会上展出并被收藏的作品 155 在省部级
7、艺术作品展览会上展出并获一等奖的作品 406 在省部级艺术作品展览会上展出并获二等奖的作品 256 在省部级艺术作品展览会上展出并获三等奖的作品 157 在省部级艺术作品展览会上展出并被收藏的作品 6说明:艺术作品展览会的组织者仅限于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或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文联。第七条 计算科时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为每年向学校申报的教科研成果,未经学校批准申报的成果、课题等,不予计算科时;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按最高科时计,不重复计算。第八条 除当年最后一期公开出版的论文当年未计科时的可跨年度计算科时外,其它均以当年度获得的科研成果计算科时。第九条 集体完成的科研成果,国家级成果记前 7 名,省级成
8、果记前 5 名,院级成果记前 3 名,成果主持人按 70%计算,参与人员按 30%平均分配。集体成果根据提供的有效材料核定参与人。6第十条 科研成果计算到个人的年度总科时达 120 分及以上的,经成果申报人申请,可按三年平均分配计算,申报人已申请科时平均分配的,在以后的科时使用中不得再作调整。科时用于集体考核评比时,所有成果均只记作当年度成果应得科时。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 执行,原教研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湘商职院发2013 60 号)同 时废止,由科研处负责解释。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8 年 7 月 10 日主 题 词 : 科 研 工 作 量 办 法湖 南 商 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8 年 7 月 14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