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准参加的20类饭局2015-10-10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20类饭局来源:法官之家 原载丽水网。今年五月初,浙江丽水市作风办针对公职人员参与饭局问题,出台了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二十类饭局规定,并要求领导干部自觉带头遵守执行。1.不准参加公务宴请2.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3.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4.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5.不准接受异地接待6.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7.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8.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9.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10.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11.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1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13.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14.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15.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16.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17.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18.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19.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20.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