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协议甲方:山东海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车辆责任人):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明确车辆使用责任,确保行车安全,方便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书一、车辆的权属甲方将 汽车壹辆,车牌号码: 提供给乙方在工作期间使用,该车属甲方财产,应照相关规定予以管理。乙方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此车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除甲方重大活动及甲方特殊安排外,原则上由乙方使用。另外,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调换或收回乙方使用的车辆。二、责任划分 具体责任费用承担规定:1、 因公驾驶公务车遇交通事故发生车辆刮、擦、碰及伤人等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若在未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情况下,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费用以外,其事故免赔部分由公司承担;若事故责任人是乙方驾驶员,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费用以外,其事故免赔部分由公司和驾驶员按5:5比例分担。2、 公务车在非公务途中发生的车辆刮、擦、碰及伤人等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