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五小”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小”成果管理,激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小改小革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五小”成果,是指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在管理、安全、机电、信息、设备维修、环保、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第三条 本办法将获得公司奖励的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纳入“五小”成果评奖的范围。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公司成立“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成 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管理部副经理兼任。第五条 领导小组职责:(一)全面协调组织“五小”成果工作的评审、鉴定、奖励、实施等。(二)全面负责“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三)负责对推广应用的“五小”成果进行检查考核。(四)确定“五小“成果的推广项目及范围。第六条 “五小”成果评审委员会由“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并参加公司“五小”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