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专家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既保障技术专家有效开展工作,又切实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依据金隅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专家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家的选拔、聘用、抽取及使用、激励与约束,规范专家的管理工作。第三条 公司职能部门及各企业均应按本制度规定,配合公司完成专家库的组建工作。第四条 公司专家由管理范围内相关专业人员或外聘专家组成,原则上以选拔公司及企业内部专业人员为主,适当外聘专家作为补充。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为便于统筹管理公司不同业务板块的专家,组建专家管理委员会。专家管理委员会由设在技术质量部的专家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职责,其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专家的选拔(推荐)、审定、发布;2.负责组建、更新专家库;3.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指导活动的实施、跟踪、评价。第六条 专家管理办公室应了解国内外相关先进技术和发展动向、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