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4 年度工作报告(二一五年一月)2014 年是全党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改革、依法治国十分重要的一年,是向污染宣战、修订环保法、深化大气污染治理的关键一年,也恰逢中心成立 25 周年,是中心“创新 管理年” 。一年来,对外合作中心在部党 组和分管部长的领导关怀下,在部各司办的指导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 2014 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持续发展为方向,以经济效益为导向,以增强实力为目标,在 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巩固和拓展三主一辅职能定位” 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和实践环 境保护
2、对外合作新路,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国际公约履约取得突破性进展,转型发展初步迈上轨道,创新打开了局面,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各方面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较好完成了我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014 年中心年净收入 9800 万元,连续 4 年平均净收入过亿元,总资产达 24.16 亿元,净资产 9.91 亿元。中心连续 6 年保持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称号,连续 第二次当选“ 创建文明机关 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先进单位,积 极争创首都文明单位。一、2014 年主要工作进展(一)积极探索环境保护对外合作新路,服务环保中心工作 2 一是召开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创新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以及中心未来创新发展座谈会,系统
3、总结了中心形成的“一套业务、一个平台、一套机制、一支队伍、一幢大楼、一种文化” 的“六个一”宝贵物质精神财富,确定了未来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积极探索环境保护对外合作新路。周生贤部长为中心编写的相关材料作序,充分肯定了环境公约履约与对外合作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要“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实践环境保护新路,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对环保对外合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受周生贤部长委托,李干杰副部 长出席研讨会, 对环保对外合作新路的战略定位、战略目标、指导方针、总体思路、职能定位和具体任务做了深入阐述,并对下一阶段做好环境国际公约履约与环保对外合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为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环
4、境保护对外援助和“走出去” 提供技术支持,明确我中心为“走出去” 协调小 组副组长单位以及对外援助项目申报与评审技术支持部门,协助国际司编写环境保护对外援助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召开发展中国家环境需求合作介绍会,协助组织开展对外援助项目申报。为归口报送部领导的国际交流合作简报国际环境动态编发工作、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南南合作等国际合作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三是以“清洁空气国际交流平台” 建设为 抓手服务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集成国内外 资源、信息与技术, 组建国际智囊团队,建设运行 30 个城市组成的清洁空气城市网络,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管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污染管理与环境健康等重点议题国际合作
5、研究,在亚洲区域规模最 3 大的第八届空气质量管理大会上积极宣传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行动和成效,全方位服务国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四是以“国际清洁水平台”建 设为依托服 务水污染防治工作。争取政府、科研机构、企业、非政府组织等二十余家国内外合作伙伴,成功申请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主流化、污水处理技术转让及南南合作区域中心、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成果转化平台与推广机制研究等项目,资金总额 1000 多万美元,以积极筹办首届水环境周为抓手,全面加强中国水污染防治成果宣传、推广及应用。五是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开发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土壤修复示范等项目,为国内环境治理公司提供了国际土壤污染防
6、治法规和技术指南方面的咨询服务,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六是发挥培训平台优势,积极支持环保系统能力建设。利用对外合作资源,中意培训先后组织大气污染防治人员 2 期共 45 人赴意大利培训。(二)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1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取得重要进展。一是全力做好公约谈判支持并取得重要成果。协助部国际司完成了第 34 次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会议和第 26 次缔约方大会的谈判工作,完成第 72 和 73次多边基金执委会参会和谈判工作。经过艰苦谈判,缔约方大会确定多边基金 2015-2017 年增资水平为 5.075 亿美元,比上个增资期的资金规模增加 5750 万美元,为我国第二阶段含氢氯氟烃
7、(HCFC)淘汰 资金申请奠定了良好基础。执委会共批准了我国年度履约资金 5978 万美元,批准了我国提交的 6 个行业结余资金使用 4 计划,并同意结余资金使用至 2018 年底,我国关注的结余资金使用问题基本得到圆满解决。二是 HCFC 行业淘汰管理计划全面推进,2013 年 HCFC 淘汰阶段性履约目标如期实现。生产行业全年新签署合同 14 个,合同金额约 8628 万美元,关闭 5 条 HCFC 生产线,淘汰 HCFC 生产配额量 5.9 万吨,比原计划多淘汰 1.3 万吨,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超额完成淘汰任务;6 个 HCFC 消费行业新签署 33个淘汰合同和 21 个技援合同,合同金
8、额共 3271 万美元,合同已签署淘汰量占第一阶段总任务的 93%,完成了 91 次项目承担企业核查(考察)工作。三是全面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4 月 1日,三部委联合发布ODS 进出口管理办 法,配合办法出台, 组织起草了ODS 进出口审批规定、 ODS 进出口企业申请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共办理 2985 批次 ODS 出口。与 ODS 淘汰相结合,开发推进环保低碳热泵采暖示范项目并争取国际社会支持,将可以有效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氢氟碳化物(HFCs)管控问题等履约技术研究,完成 ODS 与含氟气体统计报表制度 编制,举办了 9.16 保护臭氧层乒乓球比赛、上海家电博览会环保低碳
9、空调展等系列宣传活动,公布了我国履约进展与成绩,协助环监局现场对 9 起涉嫌非法生产 ODS 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继续加强地方履 约能力建设,履约管理全面深化。2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继续深入。一是全面启动新增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履约工作,国家实施计划更新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研究评估 10 种新增列 POPs 特定豁免需求,完成向秘书处 5 登记可接受用途和特定豁免的程序;在 3 月 26 日公约生效日,我部联合十一部委发布公告,公约增列九类 POPs 及增列硫丹修正案对我国生效,明确新 POPs 淘汰和管理要求;举办国家实施计划更新启动会,翟青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初步完成各领域战
10、略研究。二是扎实推进国内 POPs 履约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自 6 月起,全面停止滴滴涕和六氯苯的三种可接受用途,彻底消除了含滴滴涕等 POPs 产品的生产使用和环境排放隐患。开展 POPs“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推动在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等法规和部重点工作中纳入 POPs 履约相关内容;完成POPs 统计 全国培训、数据审核及分析,以及我国限制六溴环十二烷(HBCD)生产和使用经济社会影响分析等报告。三是全力做好谈判支撑和信息报送等履约技术支持工作。圆满完成化学品和废物领域协调与协作磋商议程谈判、POPs 审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区域会议等谈判任务,
11、按时报送履约国家报告和履约成效评估监测报告。四是履约项目开发和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制定全球环境基金第六期(GEF-6 )项目规划,新批基于区域生态效益的有毒化学品管理项目和再生铜行业 POPs 减排示范项目等 2个 GEF 项 目,获赠款 2021 万美元。着力推动 15 个在执行履约国际合作项目的执行,承担的 12 个科技和标准项目取得新进展,全方位支持各行业 POPs 削减淘汰工作。3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与服务国内生态保护工作同步推进。一是履约职能得以明确,履约支撑全面强化。我中心生多履约职能 6 和机制得到环保部批准,履约支持职能得以确认,履约支撑重点调整为以履约对策研究与公约宣传为重点,以
12、公约谈判支持为核心,加强相关履约项目的组织实施,推动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与伙伴关系。二是成功举办相关重大宣传活动。为我部与公约秘书处共同举办的亚洲区域“南南合作” 和 “城市生物多样性”两个研讨班提供技术支持,李干杰副部长、公约执行秘书迪亚斯先生出席活动,正式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标志。三是全力为国际谈判提供技术支撑。为公约第十二次缔约方大会等多次相关会议提供谈判支撑,我国在缔约方大会上宣布加入全球伙伴关系,并在大会期间组织举办了“中国履约二十年成果展 ”。四是履约项目稳步推进。GEF-6 生多领域 900 万美元的项目概念得到财政部确认并报 GEF 秘书处,赤水河生态服
13、务付费、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国家制度框架等项目获得批准,项目资金 720 万美元。生多伙伴关系等项目实施顺利,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扎实推进。4汞公约履约技术支持工作不断加强。一是支持汞公约谈判,为批约工作提供支撑。为我国参加汞公约政府间谈判会第六次会议(INC6)提供技术支持,并起草了关于申请国务院核准接受的请示,为我国批准公约 提供支撑。二是建设汞工程技术中心平台,推进建立国家履约机制。与部污防司、国际司协调沟通履约路线图和建立国家汞履约机制问题并取得初步进展。包括我中心在内的五家单位联合申请的“环 境保护汞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获 批,成 为国内第一家专门针对 汞问题的工程技术中心, 7
14、将通过“政、产、学、研”一体化,为国家汞履约和污染防治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三是积极服务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我国汞公约政策差距需求分析、有色金属冶炼、原生汞生产等行业管理对策、含汞废物处理处置、我国汞公约谈判路径与对策研究等专项研究,积极为部相关工作提供支持服务。四是稳步推进汞环境管理合作项目,项目申请取得新进展,在执行国际合作项目进展顺利。汞污染防治领域新批外资项目 2 个,获 GEF 赠款金额 200 万美元,新开发 3 个 GEF 项目,新批准 6 个财政资金项目,为公约履约和国内汞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三)双多边合作开创新局面在双边合作方面,双边合作技术支持和服务范围增加到 12
15、 个国别,与挪威、德国、瑞典、意大利等传统合作国别的工作继续稳步推进,与 韩国等新兴合作国别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我中心承担的中欧环境可持续项目政策支持与网络机制子项目正式启动。多边合作方面,努力构建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新框架,为我部与亚行的首次高级别政策对话提供技术支持,并编制了双方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下的行动计划。加强了对亚行技援项目的管理,积极探索与世行亚行的知识合作,谋划为中方主导的三大区域性银行环境政策制定提供技术支持,为我国外交大局服务。亚行区域合作项目“大湄公河次区域核心环境计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规划”二期项目顺利实施。围绕环境风险应急、环保能力建设、环保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制度建设、
16、农村环保政策与管理系统、环境规划制度等环保重点工 8 作的一批双边多边合作项目稳步推进,引进的国际经验和技术为部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四)全球环境政策研究与技术支撑继续加强以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通讯为载体,不断提高政策研究质量与决策参考水平。首次进行 2013 年度全球环境与发展趋势和动态系列综述,全面反映 2013 年环境与发展动态与趋势。印发通讯18 期, 为部领导和相关司提供信息支持和工作建议。首次成功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研究 ”,承担的 973 计划项目、 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重点攻关课题研究取得积极进展,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
17、划前期研究项目顺利完成验收,继续积极承担相关部委或部门研究课题任务,技术支持作用持续巩固。(五)环保国际咨询服务和创新发展进展显著一是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实施进入收官年,截至 2014 年4 月 30 日,5 个 HFC23 项目实施圆满完成, 经核证的减排量累计达到 2.12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同期中国签发量的 25%,占全球签发量的 15%,为减排温室气体做出突出贡献。6 月 17 日,我中心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正式获得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DOE)资格,成为国内 9 家具备国家级 DOE 资格的单位之一,获批领域包括 5 个专业领域,为开拓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咨询服
18、务领域奠定基础。二是 GEF 国家执行机构(NIE)申报工作继续深入,补充完善了大量的申报材料,通过 GEF 认证委员会严格的实地考 9 察。GEF 认证委员会及考察组认为中心各方面能力基本满足作为GEF 项目执 行机构的要求,在 2015 年 2 月底前更新完善第二阶段申请材料后,将有望通过认证,获得 NIE 资格。三是深入开展对外投资企业环境咨询业务,我国企业在俄罗斯、赞比亚等对外投资环境咨询服务项目进展顺利。四是助推环境金融取得新进展。我中心作为环保部环保投融资改革任务下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之一,研究编制了银政投绿色信贷计划方案和环境基金设立方案,并启动了银政投绿色信贷计划在海南与山东省试
19、点工作。五是预算监管和绩效评价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完成了财政部要求的 3 个试点预算项目的绩效评价,启动了环保部三年绩效评价计划下第三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已完成所有 41 个项目(项目金额合计 2.77 亿元)的综合评议,编写了环保部预算编制与审核参考手册(2014 版),配合部规财司完成了环保部 2015 年度“一上 ”预算编制的指导、审查和汇总工作。(六)内部管理水平与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按照“创新 管理年”的安排部署,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一是进一步强化民主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 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制度,
20、严格落实主任会、办务会、专题会等一系列会议制度确定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全年召开主任办公会议19 次和办务会议 1 次,审议重要议题百余项。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和人才管理。向部人事司报送中心三定方案,加大干部选拔任 10 用力度。在部领导和部人事司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任用、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共转任、选拔 20 名处级干部,调整和优化了部门设置,充实了处级领导班子;2 人获得正高级技术职称资格,3 人获得副高级技术职称资格,5 人获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 11 人;中心还专门出台特殊人才管理办法,优化人才培养和使用。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管,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各
21、项财务制度,积极推进预算管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基本完成了我部下达的目标要求。积极配合各项审计工作,共接待各类审计 14 批次,732 人日,各项审计结果良好。四是进一步强化合同采购监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修订了评标委员会管理办法、 单位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等制度及范本文件,规范项目管理,全年召开采购审评委员会 7 次、审议议题 30 个,接收评标文件 245 份,签署项目协议 456 份、金额 8.69 亿元。五是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完成全部办公室 202 个工位的优化调整工作,在后勤保障方面,完成东盟中心搬迁入住,积极开展履约大楼空置房间的出租,并完善物业管理和会议服务,物业和后勤保障质量得到提高。六是党、团、工、青、妇工作取得新成效。召开12 次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我部一系列决策部署。健全完善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制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三、八”妇女节、 “五、四” 青年节、 “六一”儿童节、 “七一”建党节等 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 纪念活动,大力弘扬“团结实干 开放进 取和谐向上” 的中心文化,凝聚力、 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