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昱鼎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理顺公司内部管理关系和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第二章 人才招聘第四条:公司因生产、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部门经理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送行政部予以招工。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体格等综合因素为依据,采用面试考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第六条:招用员工的程序为:面试(部门经理)通知结果(行政部)予以试用(部门经理)予以转正(部门经理)。第七条:新进员工经面试合格和考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人员办理手续时,应向行政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