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第二章 驾驶员安全管理第三条 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第四条 叉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第五条 严禁酒后驾驶。第六条 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第七条 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区域。第三章 作业安全管理第八条 检查车辆(一)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二)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1.车辆外观是否保持良好。2.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是否加足。3.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4.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三)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