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管理规定为规范保洁员工作流程,提高保洁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搞好公司环境卫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保洁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若要离职,应提前30天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公物交回等手续,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职。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综合部,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