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西热东输经营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的公务接待行为。本规定所称公务接待,是指因工作业务往来、学习交流、出席会议、检查指导等发生的相关公务接待活动(包括用餐、住宿等)。第二章 接待原则第三条 公务接待坚决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坚决杜绝非公务性接待和超标接待。第四条 公司所有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在公务接待中,不得在机场、车站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迎送,不得铺设地毯,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第五条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