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设机构职责规定1、目的为了明确公司内设各机构的职责范围,为制定工作目标与工作标准,进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公司内设职能部门(单位)的职责。3、职责3.1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并,并决定其职能范围。3.2企业管理部负责职能调整建议的收集、审核和上报,履行职能调整报批手续。3.3公司各职能部门(单位)按本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4、职责界定4.1公司办公室4.1.1负责公司行政会议的筹备、组织和记录工作,并对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办和情况反馈。4.1.2负责上级行政文件的签收、送阅、批转及有关公文的处理工作,同时做好保密工作,严格密级文件的管理。4.1.3负责公司重大事件的记录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4.1.4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起草及有关文件的编号审核工作。4.1.5负责公司公章、介绍信、公函的使用和管理以及部门用章的刻制和启用工作。4.1.6负责公司领导的后勤服务工作。4.1.7负责上级机关及兄弟单位有关领导的接待工作。4.1.8对公司来宾的住宿、用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