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房屋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租赁房屋位置及范围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建材市场隔壁商住房一楼门面房。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第三条 租金本协议租金实行按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每年元;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如乙方继续续租,以后每年提前于协议期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房租。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1、 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动房屋结构,如需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后再作改动;2、 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房屋及相关水、电等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乙方自己立户,水、电一户一表,水、电费用自理;3、 如因房屋本身原因引起的邻里、产权等纠纷甲方应负责协调,在协调期间不能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4、 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2、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内的各项设施,不得私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