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为确保公司协同办公系统安全、畅通、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协同办公系统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公成本,规范办公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我司协同办公系统为集团公司协同办公子系统,主要内容包括集团公司门户信息、协同办公、文件处理、文档管理、公共信息、公告通知、会议通知、档案管理、流程管理、邮箱、电子传真、日程计划、系统设置等功能,旨在实现信息、文件无纸化传输、信息及时共享和交流,规范内部运作管理流程,提高办公效率。第二条 协同办公系统以事件为中心,从拟稿、审核、提交、办理、至办结归档,均需进入相对应的流程,按流程规定运转,运转过程中系统将对每一步操作自动留痕,对处理工作进行跟踪,并对工作事项的处理周期、处理件数、延误情况进行记录,并作为公司各类考核的依据之一。第三条 协同办公系统根据不同用户组设定了相对应的权限,各用户只能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第四条 我司各部室、分公司、子公司、作业区均须按要求使用协同办公系统,均为协同办公系统使用部门。原则上各使用部门均有两个用户,即部门主要负责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