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和员工健康,根据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7)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8)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1.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和处置等活动。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2.1、公司负责人是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