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纪律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出勤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组织部门及职责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执行部门,执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监督和审查。四、工作纪律管理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2禁止员工酒后上班。3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4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5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3日工资。(1)全月旷工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及全部奖金,并处留公司查看处分。(2)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