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金分配办法第一条:按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员工的工作成绩,建立项目奖金分配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绩效评议,将企业的效益与员工个人收入更紧密的联系起来,是全体员工关心市场、注重效益,降低成本。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第二条:班组各成员奖金分配额度、比例,由部门经理根据每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完成的工作拟定,并与班组长核对后上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执行。第三条:月奖金一般规定当工程执行完毕由财务部核算项目组奖金,根据项目经理上报的奖金分配比例在公司年度结算时予以发放到个人。第四条: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依照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外,六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制度所规定的奖金,已享有奖金权力的,应自当月份起予停止,直到表现良好时,再依本部分第四条规定办理奖金申请手续。1、 工作不力者或不能胜任工作者2、 有赌博、斗殴、诈骗、偷窃、经手钱财不清或拖欠他人钱财不偿还者3、 在言论或行为上对公司、公司负责人及公司同事不利、不忠实者4、 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执行的工作及损害公司声誉或利益者5、 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者6、 在公司内部搞小集体,拉帮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