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卫生管理责任检讨作业规定Y1主办2015年3月9日订定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落实安全卫生管理责任之检讨,特订定本要点。第 二 条本要点所称工作场所,包括本公司厂区内工作场所及厂区外之指定工作场所。本要点所称工作场所以外区域,系指本公司厂区内非属工作场所之区域。第 三 条 本要点所称工安意外事故指:一、工作场所工安意外事故(一)本公司从业人员于工作场所发生失能伤害或轻伤事故。(二)第三方所属人员于工作场所发生失能伤害或轻伤事故。(三)来宾或非协力合约厂商所属人员于工作场所发生失能伤害或轻伤事故。(四)本公司财物因制程、作业发生重大财物损失之非伤害事故。二、本公司从业人员、第三方、来宾或非协力合约厂商所属人员在其工作时间内,于工作场所以外发生失能伤害或轻伤事故。三、通勤交通事故:(一)从业人员上班刷卡前、下班刷卡后于厂内外发生之交通事故。(二)从业人员于工作时间内因出差或公务外出,而往返住、居所或公司与厂外工作场所,于厂外所发生之交通事故。(三)从业人员或第三方人员非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