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行政副职必须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实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人员应履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单位或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由其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第二章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