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章程及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一、为了适应建立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二、本章程适用于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三、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员工代表大会的权利执行机构,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监督等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第二章 公司的名称及住所一 、公司名称: 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二、工会法人: 司亚福第二章 会 员第一条 凡在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服务,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本公司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