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奥思科技有限公司惩罚制度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一)、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款及相应罚款: 1迟到(10分钟内)、早退(10分钟内),10元/次,当月两次迟到以上的,20元/次;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旷工50元/次,月旷工两次以上的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将作降薪、辞退处理。2、每天值日者未提前10分钟到公司打扫卫生。3、上下班期间工作手机关机者。4、不按请假、补休及调休流程者。(注:提前一天书面上呈主管签名审批,后交行政部审核方可休息)5、下班后没关掉办公或休息区域各用电设备电源及水源的。6、未经准许,随意将外人带入公司或有关工作场所。7、上班不穿工衣、没佩带工卡者。8、正常休假未能提前一天通知行政部的。9、每周星期一前未能交客户统计表给冶经理。10、没按规定交齐新进员工资料的。(注:新进员工必须到行政部报到,在入职日起一个星期内交齐所有资料)11、成本意识差,经常造成浪费。12、擅自维修、拆装、移动公司办公劳保用品,未造成严重后果。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