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战略规划在公司和子公司各项工作中的统领作用和协同效应,确保公司发展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战略规划编制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战略研究、规划制定、目标分解、生产经营年度计划安排、过程监控、评估修订等部分。战略规划以五年为周期,通过滚动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与管理使战略规划取得实效。第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的原则。规划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集团等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符合集团和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二)公司战略规划制定遵循“科学、客观、可行”的原则;战略规划实施遵循“快速、高效、务实”的原则。(三)协同一致的原则。公司战略管理必须以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为总纲,各主营业务(产业)规划、职能部门专项规划、各子公司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必须服从和服务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四)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公司对战略规划活动实行全过程管理。在做好战略研究、规划制定和决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战略规划实施过程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