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企业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效果,根据总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系统制200838号)、总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系统制20071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对原企业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通过建立系统的奖惩机制,对教育培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定。第三条 在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领导下,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检查、考评和考核等工作。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取证管理等工作。设备管理部、电气部、综合部等部门负责所属特种作业证书的取证管理工作。培训中心按照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计划与方案,负责各类考试、竞赛、培训班的具体实施。第四条 各部门行政正职是本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培训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员工较多的生产部门,可指定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本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第二培训责任人。第二章 部门考核第五条 建立公司三级教育培训网络,公司各部门教育培训网不健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