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制度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中心负责人同意。三、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中心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经理批准后执行。节假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四、严格请、销假制度。所有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中心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经理批准。中心负责人请假,一律由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公休需提前告知中心负责人,不能到公休当天告知,按旷工处理。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3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