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标识标牌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公司各区域内标识的管理,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适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类标识。3.职责3.1办公室负责整个公司标识标准的发布、设计和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3.2 质量安全部及工程项目部负责全公司各种安全标识、设备名称标识标准的发布、设计和对各种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3.3各部门(单位)负责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标识的制作内容,负责标识的使用及日常维护工作。4.方法和过程控制4.1标识的种类标识包括公司区域内的各种交通导向、提示标识、停车指示、提醒牌、工艺管线流向标识、色环标识、各部室名称标识、上墙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标识等。4.2 标识的制作4.2.1 除国家(部门)有明文规定的标识外其它各种标识设计与制作必须符合公司整体基调及要求。4.2.2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标识的制作需求,按照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审批后,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制作。4.2.3标识制作时,应要求供应商先设计出效果图或制作样本,确认满足使用要求后,方可制作。标识制作、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