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有 限 公 司公司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民主管理渠道,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有关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工会作为沟通协商机制的办事机构,负责职工诉求收集、会前与行政沟通、协商会议筹备、协商会议确定事项办理情况的督导,以及协商事项办理结果的测评、反馈等工作。第三条 为确保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的日常工作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原则,成立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行政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应由工会、企业行政部门和部分职工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设在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第四条 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的主要协商议题内容 (一)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二) 职工对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三) 企业行政认为有必要向工会、职工通报说明的企业有关情况;(四) 其他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