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谐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人为本、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确保“一控双达标”全面实现,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能源节约、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第三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具体要求,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模式及经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同时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是领导和协调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由公司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公司安委员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责是: